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霸權論》9章81節287頁全部書稿(第九章)

第九章 全球板塊化

與文明共存

§9·1 全球化的兩大特徵

美國歷史學家斯塔夫里阿諾斯說:「1500年以前,人類基本上生活在彼此隔絕的地區中。各種族集團實際上以完全與世隔絕的方式散居各地。直到1500年前後,各種族集團之間才第一次有了直接的交往。」「嚴格的全球意義上的世界歷史直到哥倫布、達.伽馬和麥哲倫進行遠航探險時才開始。」

事實上,1500年以前各種族集團彼此隔絕也是相對的。公元4世紀下半葉至6世紀下半葉的民族大遷徙、公元13世紀蒙古人的西征、公元15世紀中國鄭和七下西洋,都表明是不同種族集團之間有某種聯繫。這種聯繫,談不上嚴格的全球意義上的世界歷史」,更與我們今天所說的「全球化」不是一回事。

全球化是20世紀下半葉開始出現的一種現象,在九十年代冷戰結束後,全球化才成為一個不可抗拒的潮流。全球化是一種行為體——跨國公司在地球表面大量繁殖的結果。在美蘇泠戰時期,跨國公司主要限於西方國家範圍內,冷戰的結束以及信息技術革命,使跨國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地在全球範圍內迅速增長起來,全球跨國公司的海外分支機構所生產和銷售的金額大大超過了全世界各國商品出口額總和。跨國公司是跨越國界追求最大利潤的一種經濟行為體。

在今天,地球上還存在著一個又一個國家,這些國家的大多數人口處於定居狀態。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組建分公司,一方面有助於資本、技術管理人才等生產要素在國際間自由流動,另一方面使自由流動的生產要素與跨國公司各分公司所在國基本上不流動的勞動力結合起來。所以,只要普通勞動力和全球大多數人口不能跨越國界自由流動,全球化也就只是經濟全球化。

近二十年來,跨國公司成為愈來愈重要的行為體,不僅在於跨國公司數量的增加,而且在於跨國公司規模愈來愈大,許多跨國公司已超過中等國家的經濟實力。根據富比世雜誌(Forbes)20059月的全球富豪排行,微軟公司總裁蓋茨(Bill Gates)總資產為510億美元,投資大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總資產為400億美元,與蓋茨共同創辦微軟的保羅.艾倫(Paul Allen),總資產為225億元,三人排行為第一、第二、第三。這三人財富就超過了阿富汗、贊比亞等四十餘個國家年收入總和。

在跨國公司在全球漫延的同時,國際組織也日益增多。按照國際組織的成員是否擁有主權,國際組織可以分為政府間國際組織(IGOs)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INGOs)兩大類。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電信聯盟、歐盟、東盟、亞太經合組織、北美自由貿易聯盟等都是政府間國際組織,現在有五、六百個。近半世紀以來,非政府組織與跨國公司一樣迅猛發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僅有170個左右,現在達到四萬個左右。非政府間國際組織與跨國公司的區別,在於前者是非贏利機構,而後者追求的是利潤。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是一種國際性的特殊利益集團,它們對一些國家的政府和國際關係發生著愈來愈大的影響,以至國家作為一種行為體,在自己作出行為時,不得不考慮這些非政府組織的意見。

從發展趨勢來看,在21世紀,全球化有兩個突出的特徵:

第一,跨國公司、地區性和全球性國際組織日益增加,使國際社會的成員從單一的國家行為體擴展為國家、跨國公司、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非政府組織四類行為體。在這四類行為體中,除個別國際性的軍事條約組織外,唯有國家和國家聯合象以往一樣具有「板塊運動」的能力。

第二,在經濟領域,國家行為體受到種種全球性規制的約束,國家失去愈來愈多的經濟自主權,但在對外結盟權、締約權、軍力使用權上,國家仍保持著自主權,也就是,國家仍然具備板塊運動的能力。

國家在經濟領域中自主權的減少,標誌著不同國家行為體內部營養調節系統愈來愈不受國家行為體腦部的控制,如同人體的消化、吸收、血液循環功能不受人的大腦有意識控制一般。21世紀的經濟全球化並不能改變一個個國家如同一個個人一樣,作為有自主行為能力的基本狀況。

§9·2 秩序與可預測變革

全球化是人類史上的一種新現象。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是否會形成一種新的國際秩序?為了考察這一問題,現在從一般的「秩序」概念談起。

「秩序」就是「有序」,是相對於「無序」來說的。「有序」與「無序」概念不僅適用於自然界中存在的個體,而且適用於一切大量存在的個體,包括以觀念形態存在的「詞」、「概念」、「信息」。詞典是「字」和「詞」的有序排列,音樂中的旋律是一系列連續的「樂句」的排列,不同蛋白質是不同氨基酸的序列。

對由自主行為體組成的系統來說,「有序」與「無序」的涵義就變得複雜起來。自主行為體能自主行為,不能把它們當作「詞」、當作「樂音」、「樂句」或氨基酸那樣排列起來。人們常常把排成「人」字形飛行的雁群、定向游動的魚群、列隊操練的士兵視為「有序」,但一群在天空中盤旋的禽鳥、一池互不吞食隨意游動的小魚、一個廣場上狂歡的人群,是有序呢,還是無序?

從常識來說,秩序是衝突的反義詞。在農田上空盤旋的蝗蟲,飛行路徑混亂不堪,但互不侵犯,這本身就是一種秩序。在一個養魚池中,大小相同的百千條小魚,所有魚在水中自由游動,互不吞食,這與廣場上狂歡的人群一樣,是一種秩序,即和平的秩序。當一架飛機從空中向蝗蟲群噴酒滅蝗劑時,蝗群秩序就大亂了。當養魚池中放進幾條兇猛的大魚時,養魚池中的秩序就大亂了。當廣場的狂歡人群中突然出現恐怖爆炸時,廣場的秩序就大亂了。

一般地說,有序現象可以預測個體下一時刻或下一階段的行為或運動,無序現象與不可預測相聯繫。當衝突發生時,後續發生的變化使個體行為不可預測,混亂就是對個體行為不可預測的現象。如果衝突發生時,個體行為部分可以預測,混亂程度就不嚴重。在「點擊戰」(§4.7)中,一方用小型導彈有計劃、有步驟地摧毀另一方的「點目標」,這樣的戰爭,就是「低混亂的戰爭」,或稱之為「有序戰爭」。

對自主行為體系統來說,系統處於靜止不變狀態,可視為有序狀態,變化會造成無序,但有規則的變化,仍然可以保持部分秩序。對自主行為體系統來說,如果使個體喪失自主權,這也可以保持秩序。在人類群體中,訓練中的軍人、集中營中的囚徒都是不具備完全自主權的人類個體。軍隊中的秩序、集中營中的秩序是以自願或強制的方式使個體喪失自主權的秩序。印度的種姓制度,把人分成四個等級集團,各個集團又互相隔離,這種社會等級又用宗教使之神聖化起來。這種制度,也是一種秩序。秩序是自主行為體系統的相對穩定結構。對人類群體來說,秩序問題涉及三種不同的程度:

()和平與衝突的程度;

()自由與受束縛的程度;

()狀態變動的程度:從不變到劇烈的變革。

人類社會中最佳秩序是在和平狀態下,既保障人的自由、又能為實現某一目標而完成變革。秩序是在變革過程中保障個體自由的動態穩定。

在人類社會中,保障每個個體自由的方法只有法治。所謂法治,是法律對社會中所有人的治理,不是一部分人不受法律約束、另部分受法律約束的治理。在法治狀態下,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時,人類社會中就能產生有秩序的社會互動或社會變革。

在國際社會中,國際法也有強制性。國內法的強制性是依靠政府執行法律實現的。在國際社會中,由於沒有世界政府,國際法的強制性來源於加入某一國際法協議、條約或規則的那些國家的共同同意。對未加入這一國際法協議、條約或規則的國家則沒有強制性或束縛力。例如,1997年訂立的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京都議定書》,2005216日正式生效,已獲全球141個國家簽署確認,對這141國都有約束力,但排放溫室氣體最多的美國拒絕加入《京都議定書》,因而,作為國際法的《京都議定書》對美國沒有約束力。

由於國際法的強制性對不同問題領域、對不同國家集團各不相同,國際社會的秩序與國內社會的秩序在表現形式上有明顯的不同,國內社會秩序具有全國範圍內的統一性,最終受一個中心調節,而國際秩序帶有地域性和領域性,就象全球氣候一樣,有赤道多雨氣候、荒漠氣候、季風氣候、貿易風氣候、熱帶高原氣候、熱帶草原氣候、沿海氣候、島嶼氣候、山地氣候等不同一樣。國際秩序是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國際氣候下的秩序。人類社會的戰爭就象自然界中的大風暴一樣,摧毀了許多正常秩序,但戰爭與風暴本身仍存在若干「低度秩序」,武裝衝突法、戰爭法就是對武裝衝突或戰爭中「低度秩序」的規範。

國際秩序在不同領域也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經濟領域的秩序比政治領域的秩序更得到遵守。今日的世界經濟秩序是靠一整套規則和製定執行規則的機構來維持的,這些機構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銀行等。拿世界貿易組織來說吧,它是製定和執行全球貿易規則的國際組織,其中最重要的規則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和知識產權協定(TRIPS)。為維護世界貿易秩序,世界貿易組織對貿易事務中一切新出現的問題都設法制定出可行的規則。世界貿易組織還設置了解決國際貿易爭端的統一機構。由於世貿組織在對爭端裁決後,沒有一個類似於國內法那樣的強制執行機構,當某一方不履行其義務時,相對應的一方可以實施交叉報復的做法進行自力救濟。在今天,世界貿易秩序能得到較好維持,而世界金融秩序有時會被大規模的金融風暴所破壞。現代信息傳輸技術的發展使國際資本的流動可以在瞬間實現,而這種流動,由於突發性,直到今天都難以建立一個全球性機構來有效地加以監管。對於證券業,現在也沒有辦法實行全球性監管。當國際資本從那些經濟實力有限的中小國家突然流出時,這些國家易於引發貨幣危機、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這是局部地區和國家經濟秩序的無序化。

人、跨國公司和一般企業、國家都是有理性的自主行為體,在它們各自之間相互關係上,秩序能否得到維持或喪失秩序的關鍵在於能否對其他行為體的變化作出預測,即使兩個行為體發生衝突,如果能對衝突的進展作出某種預測並按預測作出反應,就可以認為保持著一定秩序。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國與國之間的任何衝突,原則上都可以通過和平、理性和有程序的方式得到解決。問題是,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國與國之間有時會發生一方完全無法預測的、突發性破壞行為,這時,原來的秩序就喪失了。大規模動亂、革命、金融風暴就是這種突發行為,而改革、改良則是可預測的、漸進變革,所以,維護世界秩序,不僅在於制定並有效執行規則、制度,而且在於這些規則、制度中體現正義和公平的原則,只有體現正義、公平原則的規則、制度才能使人們自覺遵守。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和防止各種各樣有大規模破壞性的、無法預測的突發事件,從金融風暴、恐怖襲擊到戰爭。

§9·3 交易費用與支配費用

國家與企業的形成遵循著不同途徑,英國經濟學家羅納德.高斯(Ronald H.Coase),提出「交易費用」( transaction cost)概念,來解釋企業的形成。企業是把勞動(labor)、資本(capital)、土地和企業家精神(enterpreneurship)四個要素進行組合的一種機制,其目的,是通過生產出產品銷售於市場上追求最大利潤。由於在市場上交易需要花費「交易費用」,生產者需要從市場上購買原料和一些服務,產品也需要在市場上出售。如果每一個生產者既生產產品,同時又從事交易,那就要付出種種交易費用。當由若干人組成一個企業,讓市場上的一些交易行為,轉換為企業內部行為時,交易費用就可以得到節省。企業就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而形成的一個組織。

在企業內部,企業業主與員工的關係,不同於市場中的交易關係,而是一種「權力—服從關係」。當然,員工可以脫離企業自行離開,但只要他仍在企業中,他與企業業主的關係就是「權力—服從關係」。企業業主可以聘用經理來管理企業,這時,企業業主把自己與員工的關係,轉化為經理與員工的關係。為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企業本身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這種費用可以稱之為「支配費用」,當然,也可以看作為是一種不同於「外部交易費用」的「內部交易費用」。當企業為節省「外部交易費用」而擴大時,企業內部的「支配費用」就會增加,所以,企業的規模不能無限擴大。

從經濟學角度看,國家作為人類團體,與企業作為一種人類團體的「形成機制」十分不同。國家為維持軍隊、警察和其他武裝力量、維持官僚和政府系統,需要花費支配費用。國家不生產有形產品,國家的主要產品是國家所在地域範圍內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穩定——從軍事獨裁到法治秩序各種形式的秩序。在古代,國家通過軍事征伐,奪去他國領土和財富,使得自己有更多財富投入「支配費用」,這是國家不同於企業擴大自己規模的一種機制。國家不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而擴大自己規模的,只要「支配費用」源源不斷地增加,從純理論上說,國家規模就可以不斷擴大,直到地球上只有一個國家為止。國家在事實上不能無限擴張的原因是國家愈大,支配費用愈增加。當支配費用超過國家中央政府的支付能力而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改善時,國家就面臨著動亂、分裂、解體的危險。亞歷山大大帝帝國和蒙古大帝國的迅速解體,是因為單純的軍事征伐不能長期獲得足夠的支配費用。在歐洲一些國家,通過王位繼承、王室聯姻而使國家疆土擴大,中央政府的財源也隨之增加,能在較長時間內有足夠的支配費用。在近代,宗主國為了維持對殖民地的統治,不僅需要行政費用,而且需要國防費用。宗主國與殖民地的關係是一種整合不良的、不牢固的「一國化」關係。那些行政費用和國防費用都可視為宗主國為擴大自身規模的支配費用。當一個國家中的部分地域企圖分裂或獨立時,如果國家的中央政府再也沒有能力獲得更多的支配費用,或者中央政府認為為維持某一地方的「不分離」因耗費的支配費用過大而不值得,分裂或獨立就會發生。當然,國家形成與擴張的機制遠比這裏的敘述複雜得多,這裏只是用「支配費用」概念描述國家與企業在形成與擴張中機制上的差別。

支配費用由國防軍事費用、行政管理費用、社會再分配費用等組成。在戰爭期間,國防軍事費用包括戰爭費用。企業支配費用與國家支配費用在構成上最大區別是,在通常情況下企業沒有自己的軍隊,企業的支配費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費用,企業對外的慈善捐款可視為社會再分配費用。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在一段時期內兼具企業和國家統治機構的特徵。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0年,初期從事東印度的香料貿易。1612年又從印度莫臥兒帝國手裏獲得貿易特權,從事綢緞布匹、靛青和硝石、香料貿易,並將商業活動擴大到波斯灣、東南亞、東亞。1757年東印度公司獲得孟加拉控制權。從1757年到1858年,是東印度公司統治印度的時期,英國議會、政府可以指導、監督公司對印度的管理。東印度公司使用軍事征服和建立藩屬國兩種手段統治印度。在軍事征服區,東印度公司實行直接統治,這些地區稱作「英屬印度」。對遍佈印度各地的500餘個「土邦」,公司實行間接統治,土邦在內政方面有一些自主權。由於土邦內民族、宗教、文化的特殊性,土邦與其他地區的聯繫不多,英國殖民者發現用「土邦制度」這種間接統治方法比直接統治更節省支配費用。19世紀中葉的印度大起義後,英國議會通過《印度政府法》,結束了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統治,印度由英國女王接管,由印度總督代表英王統治。這種變化,是在新條件下減少支配費用的結果。

從國家角度看,國家從重商主義政策向自由貿易政策的轉變,節省了國家的支配費用。英國工業革命使重商主義在英國逐步過時,英國開始放棄對殖民地商業實行壟斷的做法,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對殖民地商業實行壟斷,英國需要承擔防務開支和行政管理開支,這些都屬於支配費用。

§9·4 規制與秩序分級

國際關係不同於國內關係。一國國內秩序的維持需要支配費用。在兩個平等國家之間,誰都不企圖支配誰,維持這兩國之間的秩序就不需要耗費支配費用。在宗主國與殖民地、藩屬國之間,在大國與依附國之間相互秩序的維持,需要耗費一定的支配費用。在平等國家之間,秩序的維持則依靠規制。

在國際關係中,規制是指某一特定問題領域中的全套准則。

並不是一切自主行為體體系都存在規制。規制存在的前提是,有自主行為能力的個體懂得規制、能遵守規制,了解不遵守規制的後果。漫天飛舞的蝗蟲群體中沒有規制,而雞群中的「啄序」就是規制。

在人類群體中,規制對秩序的形成起著關鍵作用。規制不同,人類群體就形成不同的社會秩序、不同的社會團體或組織。軍隊、俱樂部、企業、黑社會、教會、學校、宮廷,與這些團體內部規則不同密切相關。較少的規則形成某種秩序,如排隊、聚餐、玩遊戲、踢足球、舉行儀式的秩序。

規制的實行需要對違返規制的個體實行懲罰,但遵守規制不一定是害怕懲罰,對自己有益、能得到他人讚償、獎勵、符合自己的信念等等,也能促使群體的成員遵守規制。

一個群體之所以需要制定規制,在於為群體成員確立行為准則。一個規制,如果在任何情況下都為群體成員所遵守,這一規制的存在就沒有意義。例如,「人人不能停止呼吸」,就不能成為規制。規制之存在,就是因為有人會不遵守它。所以,對不遵守規制的成員,群體要有辦法、有能力來懲罰他。在一個群體中,就某一種規制來說,按照成員自覺或被迫遵守的程度,可以把這個群體在某一方面的秩序劃分為若干個不同等級:

第一等級:完全無序狀態,每個成員或個體完全不遵守任何規制或約束地行為;

第二等級:低序狀態,不遵守規制的成員或個體大多數不受懲罰;

第三等級:中序狀態,不遵守規制的成員或個體大多數都會受到懲罰;

第四等級:有序狀態,不遵守規制的成員或個體一定受到懲罰;

第五等級:高度有序狀態,群體成員或個體幾乎都自覺地遵守規制。

這五個等級間並沒有嚴格界限。一個城市的交通規則,執行良好,可達第四等級。一個受過嚴格訓練的儀仗隊,在正式表演場合,通常能達到第五等級。在國與國組成的群體中,不同規制遵守程度不同,很少能達到第四等級。

在國與國組成的群體中,在不同的問題領域,如武力使用、禁制大規模殺傷武器的擴散、貿易、金融、自然資源管理、海底管理、環境保護、外層空間,有不同規制。在某一問題領域,有的國家是規制制訂國或參與制訂國,有的國家完全沒有參與制訂,只是被動地要求遵守規制;有的國家非常熟悉規制,知道怎樣按規制行動並作出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有的國家由於不熟悉規制,當違反了規制也不自知。在這種情況下,同樣的規制對不同的國家影響不同。規制愈複雜,不熟悉者愈吃虧。

規制可視為經常出現的、模式化的行為,而國際組織可以視為規制的實體化。許多規制並沒有國際組織,那些為保障規制得以實行而成立的國際組織,能強化規制的作用。從總體來說,世界秩序因規制和國際組織的增多而更有保障。最起碼的世界秩序是和平,這需要依靠世界各國規範使用武力、制止武裝衝突和戰爭來實現;在和平基礎上,更高一層次的世界秩序是合作,這需要依靠世界各國在經濟、科技、文化、在海洋、航空、太空各個領域中的規制的制訂和執行來實現,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聯合國人權宣言及公約、海洋法、航空法和外層空間法、種種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法律及相應的國際組織是保障國際合作的機制。在國際和平與合作的基礎上,世界秩序的進一步提升就是國際和諧。在國際和諧狀態下,世界各國既不擔心遭受他國侵略,而且也無需違背本國的意願迎合他國,而是在追求國際規制日益完美化的過程中,世界各國為實現自身的國家目標和追求國家利益而更好地合作或走向區域一體化。

和平、合作、和諧的基礎在於規制和制定規制的過程體現正義和公平的原則。

§9·5 全球治理

21世紀的國際社會與以往的國際社會相比,有三個最為顯著的不同,一是國際社會的行為體不再主要是國家了,政府間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和非政府組織在和平時期的作用愈來愈大;第二,國家作為行為體在作出行為或不行為時,受到的外來約束愈來愈多;第三國際社會不同行為體之間的聯繫、溝通愈來愈密切了。

在國際社會中,在經濟力、軍力、在各個不同問題領域中的影響力,並非「國家」總在前列,許多大的跨國公司的經濟力超過一百多個中小國家,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的經濟力超過巴基斯坦,克萊勒斯、奇異電器、豐田汽車、荷蘭皇殼、西門子、日立、新力、東芝等跨國公司的經濟力在一百多個中小國家前。就是按軍力排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作為一個行為體,其軍力超過大多數國家。作為國際社會中的行為體,在維持和平的能力上,聯合國超過一切國家行為體。在促進世界貿易規範化的能力上,世貿組織的行為能力位居第一。在全面禁止地雷問題上,199111月成立的「國際禁止地雷組織」,其影響力在四大類行為體中名列第一,現在全世界各地估計有一億枚未爆的地雷,每年有數以萬計的人被地雷炸死或炸殘。一九九七年聯合國通過全面禁止人員殺傷地雷條約。可以說,在禁雷問題上,聯合國的影響力也許可排在第二位。

由於國際社會中國際組織和跨國公司的作用日益增大,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全球治理」一詞開始流行起來。在德國前總理勃蘭特倡議下,1992年瑞典前首相卡爾森(Ingvar Carlsson)等人發起成立了一個「全球治理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Glolal Governance)1995年該委員會發表了《我們的全球之家》,使「全球治理」概念廣為傳播。

1995年《全球治理》雜誌創刊號上發表了羅西瑙(James N.Rosenau)的《沒有政府的治理》。羅西瑙的貢獻在於,他論證了「治理」並不一定需要依靠政府,聯合國不是「世界政府」,全球治理就是「沒有政府的治理」。

一般來說,國家實行統治需要合法地壟斷武力,通過這種合法壟斷,使政府執行四項功能:

()防止、制止行為體之間的暴力侵犯和暴力衝突;

()規劃和建設大規模的公共設施和公共工程,如環境、航天工程;

()對社會財富和社會價值進行權威性的再分配;

()為各個問題領域制定公共政策和各種規則,並加以實施。

經濟全球化的過程表明,上述四項功能中,特別是第四項功能,可以由非政府來進行,世界貿易組織不是世界政府機構,它卻有能力較好地在貿易領域內執行第四項功能。21世紀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將會看到,上述四項功能中,第二、第三、第四項功能,都可以依靠「沒有政府的治理」來實現或部分實現。

「治理」(governance)與「統治」(government)是兩個不同概念,上述四項功能中,第一項是「統治」功能,第二、三、四項則是「治理」功能。

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基歐漢、約瑟夫.奈從「次國家」、「國家」、「超國家」層次理解「治理」與「統治」的關係,他們把「非政府組織」、「非贏利組織」等稱為「第三部門」,以區別於「私人部門」和「政府部門」這兩大部門。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把「治理」看作為這三個部門管理共同事務的總和。這種治理可以發生在國家層次,也可以發生在次國家層次和超國家層次(見圖9.5.1)。可以說,治理概念是政府統治概念的擴展。

 

私人部門 政府部門 第三部門

超國家層次  跨國公司  政府間組織  非政府組織

國家層次  公司  中央政府  非贏利組織

次國家層次  地方公司  地方政府  地方團體組織

全球治理不是在全球範圍內建立「世界政府」的治理,而是在沒有「世界政府」的情況下,仍然以國家為中心,依靠有約束力的國際機制 (regimes) 解決全球性的、在各個「問題領域」中的問題,以維持正常的國際秩序。

21世紀初的今天,需要通過全球治理機制加以「治理」的領域,從總體上說有七大類,即全球安全、生態環境、世界經濟、跨國犯罪、飢荒和災難救助、基本人權的維護,隨著航天事業的發展,太空非軍事化和太空開發也將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領域。全球治理雖然是「沒有政府的治理」,但為了保障「治理」的成效,需要在每一個問題領域確立有權威性的、有約束力的國際機制 (international regime)

國際機制可視為非國家行為體,其作用是,在一個既定的問題領域內使各個自主行為體,包括國家、企業、社團、個人、國際組織的預期趨於一致。國際機制包括規制與組織兩個方面,北約、美洲國家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歐盟都可以視為國際機制。21世紀的世界秩序是各種國際機制綜合作用所形成的結果。

§9·6 支配費用的最小化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將會有愈來愈多的「問題領域」形成「全球規制」。這種趨勢的發展,會不會在人類社會的一切公共領域都形成「全球規制」?到那個時候,一個又一個國家是會消失呢?全球是否會在統一的「全球規制」下「一國化」呢?就象歐盟的整合一樣,全球是否會成為一個「全球聯盟」或「全球聯邦」呢?

「全球治理委員會」在1995年發表的《我們的全球之家》報告認為,「全球化」、「全球治理」不會導向「世界政府」的產生,《我們的全球之家》認為企圖建立「世界政府」的目標也是不可取的。《我們的全球之家》說:「國家仍然是要主要行為體,但必須與其他行為體合作。儘管聯合國扮演了一個極其重要的角色,但也獨木難支。全球治理並不意味著世界政府或世界聯邦主義。」這份報告說:「我們沒有邁向世界政府。如果朝那個方向前進,我們會最終發現那是一個比現有世界更缺乏民主的世界——一個更適合強權和霸權野心、一個能進一步加強國家和政府角色卻不能增加公民權利的世界。」

為甚麼「全球」不能產生「世界政府」、為甚麼「全球」不能「一國化」呢?《我們的全球之家》並未作出回答。

地球上的國家是在一定地域範圍內對武力的合法壟斷現象。如果在一個特定的地域內,不存在武力的合法壟斷,這個地域上實際上並沒有形成國家。所謂「全球一國化」,是指在全球範圍內出現了一個合法的壟斷全球武力的權威。

生活在地球上的魚群、企鵝群、蝗群、數量巨大,這些群體之所以沒有形成它們的國家,在於這些群體不存在「武力壟斷」現象,不存在「合法與否」的觀念。早期的人類也與動物一樣,也沒有拳、腳、牙和體力以外的武力,但人類表現了與動物不同的特性,能產生「合法」觀念,能形成「合法的武力壟斷」觀念。當兩個部落毗鄰而居時,A部落中的一個人殺害了B部落中的一人時,B部落中形成一致看法要向A部落中那個人實行報復時,而A部落也形成一致看法要竭力保護自己部落成員時,兩部落即使沒有武器,在兩部落內部,由於眾人具同一看法,同一信念,而且能採取共同行動,當眾人在同一信念下共同行動時,實際上這就形成最原始的「武力壟斷」,壟斷者是具有同一信念的整個人群。如果在兩部落衝突時服從本部落酋長指揮時,酋長就成了「武力壟斷者」。最原始的武力壟斷,並不是壟斷的弓箭、槍炮,而是同一部落人們具有共同信念,這些人的一致的共同行動,對單獨一個人或幾個人來說,就是一種「武力」。合法的武力壟斷,就是整個群體公認的武力壟斷。

在印度尼西亞,從1976年起,「自由亞齊運動」依靠自己的武裝力量爭取獨立,與印度尼西亞政府不斷發生衝突,近三十近來造成了15000人死亡。印度尼西亞作為一個國家,鎮壓亞齊叛軍的行動,就是為了實現武力壟斷。20058月,印尼政府與亞齊叛軍簽訂了和平協議,接著亞齊叛軍交出了槍械,印尼政府也依約從亞齊撤軍。亞齊叛軍放棄反抗和繳械,使印尼政府在亞齊地區完全合法地壟斷了武力。恐怖分子製造爆炸傷害無辜人群的行為,也是對國家合法壟斷武力狀況的破壞,可以造成與敵軍入侵和內部叛亂同樣的後果。

在一地域的人群中,武力壟斷最後表現為人們對一合法權威的服從,或一合法權威對人群的支配。為了維持這種「支配——服從關係」,人群間需要溝通、需要有規制、需要執行規制,需要對違背規制的人進行懲罰。對違背規制的人進行懲罰,需要有武力的壟斷支持,而合法的武力壟斷才足以以最小的耗費(費用)來維持「支配——服從關係」。可以認為,在存在「交換關係」的人群中,企業是使「交易費用」最小化的產物,而在存在「支配關係」的人群中,國家是使一個地域中「支配費用」最小化的產物。同一民族、同一語言、同一宗教或意識形態,同一生活方式、健全的政府機構和行政管理、較好地維持社會公正和司法公正,都有助於在一地域中減少「支配費用」。

隨著武力壟斷的地域擴大、民族、宗教、語言差異的擴大、通訊交通的困難,在這一地域內的支配費用就會相應增加。社會不公正的加劇,也會增加支配費用。在一個地域中可以通過多種辦法來減低「支配費用」。如發展交通、通訊,增加同一地域內的經濟貿易聯繫,使同一地域內的人們權利保持平等,可以共享同一地域的和平、安寧和各種福利。由於大海、大洋、高山、沙漠的阻隔,武力壟斷的地域的擴大是有限度的,當一個地域中武力壟斷的支配費用大於分成兩塊或若干塊分別壟斷武力的費用時,這一地域就會從一國分裂為兩國或若干國。

17世紀三十年戰爭後,在德意志地區,分裂為數百個小邦,此外還有上百個獨立的騎士領地,這些小邦國和小領地都是一個個獨立的武力壟斷區。這些地區之所以在當時不能形成一個統一的國家,在於統一後的國家的支配費用要遠遠高於分裂狀態。一個一個小邦國,相互間也沒有吞併的企圖,周邊大國、如法國、瑞士、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瑞典在三十年戰爭後各自得到自己所要的土地和利益後,也沒有哪個國家企圖去兼併一個個小邦國,所以這些小邦國也不必增加國防費用。歷史上一些大帝國的解體以及蘇聯、南斯拉夫的解體,都是由於維持原有大帝國的支配費用高於解體後的支配費用。墨西哥、菲律賓都願意與美國合併,但這種合併不能實現,在於合併後的支配費用將遠遠大於各自成一國的支配費用的總和。

在人類歷史上,在一個地區相互之間有互動的國家之間,既有聯合、合作傾向、又有分裂、對抗傾向。總體上說,分裂,對抗傾向強過聯合、合作傾向。這種現象之所以形成,除了分裂、解體有助於減少「支配費用」外,還在於同一地域內鄰近的若干政治單元(國家、政治板塊)因為內部需求的多樣性和地緣差異會形成非常不同的外部要求。舉例來說,在地緣差異上,20世紀一次大戰後,英國、法國是戰勝國,對戰敗國德國的看法非常不同。英國與德國地理上不連接,不擔心德國再次強大,反對一戰後過分削弱德國,而與德國鄰接的法國,希望最大限度地削弱德國。在21世紀的今日,美國、英國、法國對日本軍力的增強絲毫不感威脅,而與日本鄰近的韓國、朝鮮和中國,日本軍力每擴張一步,都深感加重一份威脅。

全球不能實現一國化的根本原因在於,「全球一國化」為維持武力合法壟斷的支配費用將遠遠高於全球存在近二百個國家的支配費用。這種情況在本世紀或二十二世紀也許還會維持下去,在可見的將來,全球不會實現「一國化」。

§9·7 全球板塊化

與未來武力爭霸的終結

21世紀,與經濟全球化同時出現的一種現象,是區域經濟合作的強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歐盟(EU)、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東南亞國家聯盟、拉丁美洲的南方共同市場和安第斯條約組織、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等區域經濟組織,在經濟合作中的作用愈來愈大。有的形成自由貿易區,有的形成關稅同盟,有的形成共同市場或經濟同盟。歐盟則是這些組織中邁向經濟一體化最為突出和典型的區域經濟組織。從發展前途來看,歐盟的進一步整合,無論是成為歐洲聯邦,還是歐洲合眾國,其大趨勢是歐洲的「一國化」。區域經濟合作或區域一體化的發展,不是全球「一國化」的起點,而是全球板塊化的開始。

由於國與國之間四種作用力(§5.8)不同,區域內國與國間交換力的增強和經濟一體化並不一定能導致區域政治一體化。在地緣力強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很難帶來政治經濟一體化或政治整合。亞太經合組織有二十多個成員國,由於地緣力的作用,美國、日本、中國、澳大利亞之間,在21世紀或更長時間內,不會政治一體化。區域經濟合作有助於推動整個區域的政治合作,也可能導致區域內某些小區域的政治整合。在二十一、二十二世紀,東南亞國家聯盟、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阿拉伯世界等地區也將遵循與歐洲整合大同小異的方式「一國化」。在可見的將來,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拉丁美洲也有望整合,然而,俄羅斯與歐洲、中國與日本、中國與印度、印度與阿拉伯世界看來極難整合。區域聯合或區域一國化的結果是,在全球範圍內將形成十一大「板塊」,即歐洲、俄羅斯、中國、日本、東南亞、印度、澳洲、撒哈拉以南非洲、阿拉伯、美加、拉丁美洲十一大板塊。這些板塊的邊界尚不完全清楚,中國板塊有望包括蒙古,印度板塊也許會包括斯里蘭卡、尼泊爾,日本板塊仍是日本自己,這是一個無法擴展的硬板塊。在十一大板塊間,也許存在若干「小國碎粒」,如阿拉伯板塊邊緣的以色列,美加板塊邊緣的魁北克。

在一個地域範圍內,經濟聯繫的加強和自由貿易的發展,如果沒有一個中央政府去調節和管理,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發展差距就會變大甚至產生地區鴻溝。中央政府的一個職能就是對社會財富和發展機會等進行權威性的分配來縮小地方之間的發展差距。同樣,經濟全球化一定會加深國與國之間,特別是地區之間發展的鴻溝。由於全球範圍內沒有一個「世界政府」,這種「鴻溝」會比一國範圍內的地方與地方發展水平上的差別更嚴重,因此,國際經濟援助、債務減免和國際災難救助就成了國與國之間、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之間財富轉移的正常方式。

21世紀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不僅不能導致全球「一國化」,相反,由於全球範圍內只能依靠援助與救濟等方式稍微縮小地區之間發展上的差距,所以,經濟全球化的後果是若干板塊之間「鴻溝」的加深。

20世紀中葉前,也就是在地球上出現「經濟全球化」以前,人類一直依靠武力爭霸,一國霸權的確立離不開戰爭。英法爭霸歷經奧格斯堡同盟戰爭、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七年戰爭和拿破侖戰爭。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為美國取得霸權奠定基礎。在20世紀中葉前,「熱戰」的結束是霸權確立的前提,而在20世紀中葉後,美蘇之間的「冷戰」使大國爭霸的方式開始變化。依靠武力取得和維持的霸權,需要耗費巨額的支配費用。當支配費用日見不足時,原有的武力霸權就會衰落。20世紀蘇聯的局部霸主地位之所以維持不下去,也是與「冷戰」耗費巨額的支配費用有關。

在人類史上,宗主國與殖民地的關係是一種強制性的、不平等的區域經濟聯合或一體化,這在客觀上節省了宗主國維持殖民地的支配費用。大英帝國曾在幾個世紀中統治著地球上遼闊的疆域,作為宗主國的英國,把它廣闊的殖民地視為本國市場的延伸,壟斷著殖民地的生產和銷售。英國海軍和其他軍事力量部署在世界各地,使英國有能力對歐洲以外國家進行威脅、恫嚇。英國人在海外建立社區、通過貿易和投資,同時還傳播著英國的價值觀、語言和文化,使英國能對殖民地國家施加支配性的影響。在19世紀二十至三十年代,英國出現了一種思潮,認為保存龐大的殖民地太費力、費心、維持對殖民地的統治的支配費用太高了,還不如依靠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的自由貿易,能給宗主國帶來更多好處。到19世紀中葉,在亨利.帕默頓斯擔任英國首相時,英國把保護海上通道 ,實行炮艦政策、把自由貿易看作英國外交政策的基石。到20世紀,英國的這種轉變影響了其他一些殖民地宗主國,也在不同程度上實行了類似轉變。20世紀,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的興起,可以看作為在一個個區域內節省支配費用的結果。可以認為,自由貿易是舊殖民主義體系崩潰的重要因素之一,自由貿易加上經濟一體化的加深,是未來世界武力爭霸終結的重要因素。

在國際社會的四種行為體中,唯有國與國間存在板塊作用力(§5.8),唯有國家能作「板塊運動」。無論全球化如何發展,跨國公司、國際組織、國際公民社會中都不能產生「板塊作用力」,仍不能改變只有國家才能作「板塊運動」的現象。國家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可以消除內戰,使 「國家板塊」成為「和平區」,同樣,由民主國家組成的地區板塊也可以減少甚至消除戰爭,「地區板塊」也能成為「和平區」。

自由貿易推動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板塊化。板塊本身不僅是經濟合作、整合或一體化的區域,而且也形成了一個個局部性的「和平區」。21世紀全球板塊化的趨勢將表明,板塊本身也將成為板塊所在地域的武力合法壟斷者。當一個又一個板塊變成地球上一個又一個和平區時,板塊與板塊之間的利益分歧不會自動消失,板塊與板塊之間發生撞擊、衝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與板塊化不能消除板塊間的武力衝突或戰爭,但依靠武力來摧毀其他板塊從而取得全球霸權,將愈來愈不可能。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事實上牽動著整個伊斯蘭板塊,這正是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造成美軍巨大傷亡和遇到困難的根本原因。

§9·8 太平洋五大板塊

在全球形成十一大板塊的情況下,中國將要面對五大板塊,即日本、美國、俄羅斯、印度和東南亞板塊。21世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美國享有全球霸權的世紀,也是中國崛起和印度進入強國行列的世紀。

印度是南亞大國。印度目前的國力仍很薄弱,但印度具備在21世紀強大起來和進一步崛起的種種條件。印度在21世紀的最大目標是要成為印度洋的主人,使印度洋成為印度之洋。當中印邊界問題作出妥善解決後,中印兩國在國家目標上並無衝突。印度的崛起,不同於中國,是一個緩慢而持久的過程,對印度的強大和崛起,中國會抱歡迎的態度。21世紀中國的崛起,遠比印度快速。中國崛起,是在西太平洋地區的崛起。印度、俄國、美國,由於地緣政治的因素,即使在某些時期不願看到中國崛起,但都不會長期地、竭力地阻礙中國崛起,而唯一會竭力阻止中國崛起的國家只有一個,這就是對二戰侵略罪行尚未誠心誠意認罪的日本。

21世紀中國的崛起,將依靠三大要素:

()市場經濟的規範化;

()中國的和平統一;

()民主政治的確立。

近十多年來中國建立的市場經濟,是充斥各種不公平競爭和官商勾結因素的市場經濟,這是19世紀的、備受馬克思譴責的那種早期資本主義經濟,與21世紀今日歐美資本主義不可同日而語。中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離不開加強法治建設。法治建設的目的,不僅在於使政府遵守法律,而且在於使中國的法律體系本身能確保法律的後果具有一貫性和可預見性的特徵。要用嚴格的征稅代替無理的攤派和種種變相的侵佔,確保私人財產不受任意剝奪,同時,要逐步發展出一整套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商業道德體系,使人們可以充分信賴商業交易中各種承諾,金融更為透明化。只有使市場經濟規範化,才能根治官商勾結各種腐敗現象和消除普遍性的假冒偽劣;只有市場經濟的規範化,才能使中國企業有足夠的國際競爭力,才能防止因加入世貿組織而造成的依附於發達國家經濟的現象,防止中國經濟的「半殖民地化」。

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統一,而且是和平統一,對中國的崛起至關重要。中國和平統一的前提是,正視「台海兩岸存在兩個政府」、「台海兩岸任何一方的法律與政府的行政權力無法施行到對方」的現實,不要混淆了「國際承認」問題與中國人解決自己內部事務的問題。

在世界歷史上,除某些島國外,大陸國家的國界線經常變動不已,古代羅馬帝國、拜占廷帝國、阿拉伯帝國、奧斯曼帝國,其邊界變動幅度極為巨大。就是在中國,也經歷了不斷「分合循環」的「經歷」。中國歷史上魏蜀吳不是「一國」,而是「三國」,當時既沒有國際法,也沒有國際承認問題。如果當時有「國際承認」問題,魏蜀吳的政治家也要為「一個中國」和「三個中國」問題絞盡腦汁。現在,對台海兩岸來說,存在著古代所沒有的「國際承認」問題。在國際承認問題上,全世界都只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一個中國」是在台海兩岸中選擇「一國」承認代表中國的政策,這是美國和其他國家有關台海兩岸關係的政策,不是中國人解決自己國內問題的政策。中國和平統一,其前提是首先正視「台海兩岸存在兩個政府」的現實,因此,不可能在今天意義下的「一國兩制」下實現,除非把「一國兩制」解釋為「一國兩府兩制」,所以,中國的和平統一,聯邦制是一項可行的選擇。在聯邦制下,台灣成員邦的憲法,既可稱為「基本法」,也可稱為「憲法」,這都無礙聯邦制下中國的統一。

為了推進兩岸和平統一,「兩和政策」也許是一種既有效又可行的「雙邊政策」,這就是北京對台灣實行「和平融合」,台北對中國大陸推行「和平演變」。中國的統一,絕不能訴諸戰爭,訴諸武力。武力統一台灣,勢必鑄成與美國的長期對抗,不僅實現不了統一,而且中美對抗和大規模衝突將大大消耗中國的實力,使日本蒙受其利,日本還會借機進一步控制中國的東海大陸架、佔據釣魚島。中國武力統一不僅不能實現統一的目標,而且武力犯台將鑄成日後台灣真正獨立的前提。台海兩岸愈緩和、經濟、文化、人員交流愈密切,兩岸愈能實現統一。台海兩岸的和平統一也有助於中國大陸漸進民主化的進程。

中國崛起的第三個要素,就是逐步推進中國的民主化。如果說,馬克思時代的共產主義運動是國際事業的話,那麼可以說,民主主要是一個國家的事,主要不是國際事業。當然,民主思想的傳播不受國界限制,爭取民主也需要國際聲援,但民主歸根到底是一個國家內部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問題,是人民握有對政府權力的最終控制權的問題。民主不等於法治,民主要解決的是各級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如何按民意定期地和平更迭的問題。民主政治,不僅是議會政治,而且是程序政治、政黨政治、責任政治、多元化社會的政治。在兩次選舉之間,公民可以通過形形色色的中介渠道,如利益集團、地區組織、社會運動來對議會和政府施加影響。在多元化社會中,各個黨派、各個利益集團在今天因共同觀點或共同利益結成了聯盟,在明天,因利益的變化而發生解體,新的聯盟重新形成。愈是多元化程度高的民主社會,愈難形成固定的、長期的政治分裂。民主就是政府與人民之間這樣一種和平的互動關係,政府按人民多數意願、按程序更迭,政府的政策以和平方式按民意得到調整。縱觀人類史可以看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制度,如果長期不能滿足這個國家中有重要影響的集團——無論是種族的、民族的、宗教的、階級的或經濟原因形成的集團——重大而迫切願望的話,那麼這個國家或地區易於發生大規模的、有組織的暴力行為,從軍事政變、暴動到內戰。民主提供政治上的動態穩定,提供政府更迭與政策轉變的平穩機制。民主無需通過有組織的暴力、政變與革命,也無需通過無窮盡的「上訪」,而通過人們大致滿意的程序來尋求公平與正義、來完成政治與社會變革。中國從來沒有這樣一種維持「動態穩定」的機制,因而不斷發生「治亂循環」這種現象,在「繁榮盛世」時根本看不到潛藏著的嚴重危機。

中國的和平統一並非遙遠之事,水到渠成,有可能在不遠的將來迅速實現,中國統一後,中國就獲得了台灣東側廣闊的海岸線,使日本再也無法阻擋中國成為西太平洋大國。中國的崛起,只能走和平民主崛起的道路。可以預見,在21世紀中後期,太平洋地區將形成五大政治板塊,即美國、中國、日本、東南亞共同體、拉美共同體。在21世紀,俄羅斯仍然主要是歐洲國家,在太平洋地區影響有限。日本面臨人口減少和老齡化的危機,但日本仍是一個太平洋大國。澳大利亞地大物博,是二、三個世紀後的太平洋中心,但在21世紀還難於全面開發。

由於政治板塊的相對運動,在人類五千年歷史中,世界歷史爭奪霸權的中心地區曾發生過幾次轉移(§7.9),在哥倫布以前,世界爭霸的中心地區在地中海。就是公元七世紀後伊斯蘭的擴張,曾經三面包圍了地中海,也可視為地中海現象。「地中海時代」歷時二十個世紀。在哥倫布以後,「大西洋時代」歷時五世紀。現在開始的「太平洋時代」,也許要歷時若干世紀。「太平洋時代」霸權的爭奪,是在經濟全球化新條件下的爭霸,武力爭霸愈來愈成為過時的東西。「太平洋時代」也是人類開發海洋的時代。太平洋上一個又一個小島,將成為世界注目的中心。美國有夏威夷、有關島,法國有社會群島、新喀里多尼亞,使美國、法國在太平洋時代得天獨厚。釣魚島和南海諸島,是中國海疆明珠,還有台灣島和海南島,加上強大的海上運輸力量,中國才能成為海洋大國。在「太平洋時代」,對中國來說,與太平洋對岸的美國的友好合作應當成為中國外交政策的基石。中美兩國因地緣、歷史、民族、文化諸多因素在總的方面存在友好合作的天然基礎,在中國和平統一後,不再存在台灣問題,兩國友好合作不存在重大障礙。中國和平統一後,釣魚島問題浮上台面。釣魚島是中國領土,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中國不會對日本讓步。

不少日本首相和政界要人參拜存放著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說明日本是一難認錯的國家。日本人民在二戰中也受到嚴重苦難,但這不能抵消日本主動發動侵略、屠殺他們人民的罪行。日本人民在戰爭中的苦難值得同情,要防止苦難的再現,首先要譴責發動侵略的罪行。如果日本能真心認識二戰中的侵略罪行,不再作擴張領土的「美夢」,不再想侵佔鄰國的島嶼和專屬經濟區海域,與鄰國友好相處,像德國那樣通過建立合作開發經營的共同體,與周邊國家走向真誠友好合作,那麼,這將對日本對鄰國、對亞洲和世界和平事業都大有好處。然而,從日本一貫的行為模式來看,難認錯的日本的國家目標就是阻止中國在西太平洋崛起,即使中國走向民主化,日本也難改變這一「國策」。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東海海底地形地貌,在琉球群島西側的沖繩海槽是中國東海大陸架沿伸的截止地。釣魚島在沖繩海槽西側,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在日本沒有改變心態之前,日本還會繼續無理地、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企圖否定沖繩海槽是中日東海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日本還會繼續無理地一口咬定所謂「兩國海岸線的中間線」為東海專屬經濟區的分界。在中國成為海洋大國的道路上,美國不是中國的障礙,而對二戰歷史至今抱著錯誤認識的日本政客只要當權一天,日本就是中國成為海洋大國的障礙。

中日兩國應和平相處,對中國來說,這種和平應當是在正義和不受屈辱基礎上的和平,是平等和互利基礎上的和平。

南海問題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間的重大問題,從地緣、歷史、民族、文化諸因素看,中國與東盟將會通過和平協商妥善解決相互間的分歧,中國與東盟的友好合作也將是中國走向海洋的重要條件。

21世紀中國和平民主崛起的道路上,除了中國大陸的民主化外,第一要促進台海兩岸的和平融合,實現中國大陸與台灣在對等基礎上的和平統一,第二要收復釣魚島,制止日本違反聯合國海洋公約對中國專屬區的侵犯,第三要通過自由貿易,在太平洋地區進一步發展與美國、東盟和拉丁美洲的關係,使中國從西太平洋走向整個太平洋,成為太平洋時代世界和平的重要支柱之一。

§9·9 文明共存論

自主行為體群體可以分為小群體、大群體、巨量群體。由兩個、三個個體組成的群體易於共存,大群體、巨量群體能否長期共存就不一定了。按照群體的共存可能性,群體可分為共存群體、可共存群體、難共存群體和極難共存群體。群聚的企鵝可以形成巨量共存群體,而人類群體易於形成小的共存群體,如家庭、民族團體、部落團體和宗教團體,而人類大群體、巨量群體,如果沒有規則、沒有制度,就很難共存。

企鵝社會是共存群體,企鵝的個體之間不會互相吞噬或嚴重傷害,所以,企鵝的共存無需規則和政府來維持,而大量、巨量的人類群體要成為可共存群體,必須有規則、制度和使規則、制度保持有效性的政府。羅斯金(Michael G.Roskin)等人在《政治科學》一書中說:「政府之所以能夠厲行它的規則(或法律),部分原因是由於它控制著死刑判決並壟斷依法使用暴力的權利。然而,為了繼續留在台上,政府就必須獲得老百姓的支持。維持合法性的一個辦法是成功實現國家目標。」

我在§9.5中提到,國家實行統治需要在一個地域中合法地壟斷武力。正因為合法地壟斷了武力,政府才能制止、防止人與人之間的暴力侵犯和暴力衝突,使規則得以執行。正因為政府具備了這一功能,政府才有能力執行另外三項功能,即制定和實施各種公共政策、各種規制、進行大規模的公共設施和工程建設、對社會財富和社會價值進行權威性的再分配。

國際社會是由國家、國際組織等群體組成的,它的成員不是人,但也不是一般的動物。國際社會不能象企鵝那樣組成巨量共存社會,在大多數情況下,國際社會只是一個小群體社會。國際社會也是一種可共存群體,為了使國際社會這一小群體保持共存狀態,並不需要象保持人類社會這樣的巨量群體那樣用「合法壟斷的武力」維持秩序。

對國際社會這一小群體來說,這實施§9.5中提及的四項功能,可以在不存在「合法壟斷武力」的情況下完成,即實行「沒有政府的治理」。在全球範圍內,為多個問題領域制定並執行規制,可以由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來完成;在全球範圍內,雖然沒有稅收,但對全球社會財富和機會等的轉移和再分配可依靠經濟援助、債務減免、人道救助等方式得到局部實現,規劃和建設大規模的公共設施和公共工程,在全球範圍內,沒有世界政府,同樣可以由國際組織或由跨國公司去承擔,如全球性的環境保護工程、巨型海底世界建設、月球開發、火星開發和土衛六開發等等,都可以在沒有世界政府的情況下進行。

國家存在的根本理由,並不是為了執行政府的第二、第三、第四項功能,而是面對巨量的「自主行為體」——巨量的人,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在一個家庭、一個村落、一個民族和一個部落的小範圍內,當人群尚未形成大量或巨量群體時,也許可以在沒有「合法壟斷武力」的情況下形成無政府的社會秩序,但對有巨量人群聚居在同一地域的情況來說,國家——為制止暴力侵犯和暴力衝突,存在合法的武力壟斷就是必要的了。

聯合國成立六十年來,對維護世界和平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六十年來,聯合國機構愈來愈龐大,效率愈來愈低。聯合國改革必須考慮到三個基本事實:

第一,國際社會不是巨量群體社會,而是小群體;

第二,世界上存在愈來愈多的大規模殺傷武器;

第三,21世紀全球化與板塊化的並存。

由於長期以來,人們對第一項事實視而不見,人們不自覺地企圖把聯合國建設成為一個「世界政府」,聯合國職能愈來愈多,機構愈來愈龐大,現在,需要重新認識國際社會,認識國際社會小群體的性質,面對21世紀第二、第三項事實,聯合國應當把「永摒戰爭、文明共存」、維護「全球安全」作為21世紀最根本的目標,同時,把相當於一個國家政府的第二、第三、第四項職能盡可能地交給聯合國以外的國際組織去做。

21世紀,國家仍然是國際社會中最主要的行為體,隨著全球板塊化的發展,有些超國家的板塊——如歐洲板塊、東南亞板塊,也會成為自主行為體。板塊與文明的區別是,文明不是行為體,而板塊易於發展為行為體。一種文明可以分為兩個或多個板塊,而一個板塊通常是一種文明。為了防止和制止板塊與板塊之間的撞擊,提倡文明對話、填補板塊之間的鴻溝是重要的事情。由於儒家文明的「仁愛」、「中庸」、「包容」精神,在21世紀全球化和板塊化的大背景下,儒家文明正可以成為基督教文明、伊斯蘭文明、猶太文明、印度文明和佛教文明諸文明之間溝通的橋梁。通過聯合國改革和提倡文明對話,填補板塊之間的裂痕或鴻溝,促進不同國家、不同板塊間的友好合作,可以把戰爭最終從人類社會中排除出去。

21世紀是人類走向太空的開端。20043月,美國天文學家宣佈發現了一個新的行星——塞德娜(sedna)2005729日又發現了一個比塞德娜和冥王星大的行星2003-UB313。現在,我暫且把2003-UB313稱作太陽系中的第十大行星。我要說的是,在人類走向太空的21世紀,更要關注開發一個離我們最近的第十一大行星。這個第十一大行星,相當於五個火星表面的面積,超過了火星、水星、冥王星、塞德娜面積總和的兩倍。這第十一大「行星」,就是我們地球的海洋。

火星表面積      7220萬平方公里

水星表面積      7478萬平方公里

冥王星表面積     1662萬平方公里

塞德娜表面積   984萬平方公里

地球海洋面積   36294萬平方公里

21世紀,人類面臨四大任務,一是永摒戰爭,二是文明對話,三是走向太空,四是開發海洋。21世紀,人類進入太平洋時代,這個時代,國家依然存在,但爭奪霸權的方式正在發生改變,武力爭霸將會從地球上排除出去,這是邁向不同國家和平競賽、不同文明友好對話的一個新時代,這是邁向第三千紀的第一個世紀。

圖表目錄

(1.1.1) 水母沒有腦,也能自主行為

(1.3.1) 黏菌的聚合

(1.4.1) 變形蟲的變形和吞食行為

(1.5.1) 海綿與海葵

(1.5.2) 文昌魚

(1.6.1) 四類自主行為體體系

(1.9.1) 自主行為體行為三條件

(2.1.1) 19世紀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

(2.4.1) 水螅的神經網

(2.4.2) 地球上的「六大板塊」

(2.8.1) 企鵝的群聚

(2.8.2) EO.威爾遜

(3.1.1) 古代羅馬國界的變動

(3.1.2) 拜占廷國界的變動

(3.1.3) 亞歷山大帝國

(3.1.4) 阿拉伯帝國國界的變動

(3.1.5) 1022年的中亞、中東

(3.1.6) 十字軍東征前夕(1092)的塞爾柱帝國

(3.2.1) 奧斯曼帝國的國界變化

(3.2.2) 16世紀後俄羅斯的擴張

(3.2.3) 1634年的波蘭和今日波蘭的對比

(3.4.1) 公元前三世紀的迦太基帝國

(3.8.1) 耶路撒冷的新分界線:「大馬士革門——哭牆分界線」

(3.9.1) 位於德國、瑞士、奧地利之間的博登湖

(3.9.2) 東海海底地圖

(4.2.1) 使用「小圓石武器」的螞蟻間的戰爭

(5.1.1) 公元前三世紀的孔雀帝國已是一個「廣土國家」

(5.1.2) 1500年的熱那亞、威尼斯、佛羅倫薩三個城市國家

(5.1.3) 1770年的歐洲和神聖羅馬帝國

(5.1.4) 1815年建立的德意志邦聯

(5.6.1) 奧匈帝國領土範圍

(5.9.1) 1480年俄國與1499年瑞士都是「內陸國」

(6.2.1) 綠眼蟲

(6.2.2) 水螅的運動

(6.2.3) 水螅的形態

(6.3.1) 老虎和小豬和睦相處

(6.5.1) 雙頭蛇

(6.6.1) 讓.博丹和《國家論》六卷封面

(6.6.2) 托馬斯.霍布斯和《利維坦》封面 (此圖在P254P255之間)

(6.8.1) 伊拉克北部的「安全區」和南部的「禁飛區」(伊拉克戰爭前)

(7.1.1) 受驚嚇而飛上樹的公雞和母雞

(7.3.1) 鄭和、哥倫布、達伽馬的遠航航線

(7.3.2) 阿玆特克帝國、印加帝國地理位置

(7.4.1) 螞蟻放牧蚜蟲

(7.4.2) 拿破侖法國的超級霸權

(7.6.1) 法國霸權興衰示意圖

(7.7.1) 19世紀末英國及其殖民地

(7.9.1) 世界歷史爭奪霸權的「地區中心」的轉移

(8.1.1) 地球空間的劃分

(9.2.1) 一群在天空中盤旋的禽鳥有秩序嗎?

(9.2.2) 秩序三維空間

(9.3.1) 羅納德.高斯

(9.5.1) 三個層次的「治理」

(9.8.1) 東海海底地圖

(9.9.1) 地球、塞德娜、月球大小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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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句短文

1—— 國家是由人組成的,但國家從來不是人。國家有生有死,國家是一種活的行為體。

2—— 細菌行為學、真菌行為學和病毒行為學都會成為一門門重要學科。

3—— 廣義行為學不僅研究人的行為,而且研究一切有生命的和無生命的個體的行為。「腦」不是行為體作出行為的必要條件。水母沒有腦,今天的全球電腦互聯網也沒有「腦」。

4—— 植物沒有神經系統,植物是一種「模塊式生物」因而能一部分一部分地死亡。動物則是「整個生物」。

5—— 「權力——服從關係」是一種「黏合劑」,使兩個人或多個人可以表現出整體行為。

6—— 兩個球黏合在一起會失去滾動的特性。人騎馬、人駕車、人與人的結合、人與武器的結合、國與國的結合都會形成新的結合體,會表現出新的特性。

7—— 「巨系統」往往會表現出個體所 「湧現特性」、「國家」、「人腦」、「星系」都是「巨系統」。今天,還沒有人從「湧現特徵」角度去研究宇宙中的星系。

8—— 「目的」是「未來實現的事」對「現在的行為」有約束性。

9—— 米塞斯說:「人要理解現實,只有兩種原理可以運用:目的論原理和因果關係原理」。解釋自主行為體系統中的現象,需要把「目的論原理」與「因果關係原理」結合起來。

10—— 神經系統的產生,使動物能作自主運動。頭部的產生,使動物自主性增大。腦就是頭部神經細胞的集中區。動物有腦,才談得上有理性。處理信息是腦的一項功能。按照處理信息能力的高低,動物理性水平有高低之分。


11—— 不同動物,理性高低不同。研究動物、人、機器人的理性,可以發展出《機器人行為學》、《比較理性學》等新的學科。


12—— 動物並不都有「腦」。沒有「腦」的動物,只有「本我」。「腦」的產生,使動物發展出「自我」來。人與動物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眾有「超我」,即一種控制、制約本能活動的能力。正因為人有「超我」,人才能脫離身體需要、按照某種目的、理想、信念去行動。

13—— 有沒有「自我意識」是一條巨大鴻溝,正是人類跨越了這條鴻溝,使各種人類行為體——從個人、車輛、企業到國家——的行為不再同於一般的動物。

「自我意識」是人和人類行為體產生「義務」觀念的開端。

14—— 行為系統可以分為不同層級。銀河系與太陽、國家和企業、細菌與病毒一般視為兩個層級。高一層級的微小變化,往往會對低一層級的個體產生巨大的、不可抗拒的作用。


15—— 「自主行為體」的「自我」可分為「行為自我」、「客體自我」。對一輛大轎車來說,司機是「行為自我」,整輛轎車,包括司機的身體與所有乘客,都是「客體自我」。貪污、以權牟私等現象,是企業、國家行為體中「行為自我」損害「客體自我」的表現。

16—— 一個不熟練的駕駛員與一輛車組成的行為體,是一個「腦」有缺陷的行為體。研究各種各樣「人—機系統」的行為問題,有助於我們對人腦的結構與功能有更好的了解,也有助於我們研究「理性」、「敏捷度」、「膽怯度」等概念的科學涵義。

17—— 廣義的有機體是一種能與周圍環境發生交互作用的、能導致自身內部結構發展和變化的結構體,有機體具有選擇環境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18—— 「情緒」是自主行為體的「身腦關係」的表現。這一「情緒」概念不僅適用於人,而且適用於一切有腦的動物和一切有腦和有身體的自主行為體。

19—— 地球表面有「岩石圈」、「水圈」、「大氣圈 」、「生物圈」、「人類圈」。「岩石圈」有六大板塊,板塊分界線是地震帶。

國家是地球表面「人類圈」中的板塊,由於「國家」能作自主運動,在一定意義上,「國家」可視作一種特殊的生命體——「國家動物」。國家行為體,既具有「板塊」特徵,即能作「整體運動」,又具動物特徵,即能「自主運動」,所以,國家行為體是「國家板塊」與「國家動物」的結合。

20—— 生物物種的多樣性是生物適應地球上各種環境形成的,國家、國際組織,作為「生命體」或「行為體」也呈現了多樣性,與生物物種的多樣性是同一道理。

21—— 「情緒」是自主行為體對「內部身體狀況」與「外部環境變化」的一種反應,是行為體在「採取行動」、「不採取行動」或「停止行動」前的一種準備狀態。一切自主行為體,從企業、國家到「人—機系統」都會產生「情緒」。

22—— 情緒產生總是先於理性作出的決定。情緒是一個自主行為體未經腦作出決定的情況下為自我保護作出的即時反應。

意志力不是情緒,是極高的理性。

23—— 理智首要功能是了解外在環境,使人提出一種「目的」,理智同時產生一種「意志力」、使「有目的的行為」得以堅持。「目的」使行為的結果來推動行為的發生。當情緒阻礙目的實現時,只有意志力才能使人的某種特定行為堅持下去。

24—— 國家的「板塊性」與「動物性」,是作為巨量人類個體的聚合而形成的「國家行為體」最重要、最根本的湧現特性。

25—— 「弱肉強食」不僅適用於動物界,而且適用於沒有國際法時代的「國家動物」的世界。

26—— 俄羅斯人曾受蒙古人統治二百四十年,使後來的俄羅斯人帶有蒙古基因,加上俄羅斯人信仰東正教,使俄羅斯人在很多方面不同於西方人。

27—— 國家作為行為體的生存,依賴兩個因素,一是對整個國土上武力的壟斷,二是為維持武力壟斷而由一塊塊國土上提供「營養動力」。當這兩個條件失去時,國家就會滅亡。

28—— 曾一度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拜占廷帝國活了近一千年,而同樣橫跨三大洲的亞歷山大帝國只活了三十年。中國已有五千余歲,而美國只有二百多歲。當俄羅斯還是一個小小的公國時,波蘭已是東歐的一個大國。波蘭曾一度死亡,一次大戰後得到再生。

29—— 生命的本質特徵是自主行為。一切自主行為體及其組成的群體,皆有生命。

30—— 國家不同於人,國家行為的動機是可見。「心懷叵測」是人類個體的現象,卻不是人類個體組成的聚合體——國家行為體的現象。

31—— 螞蟻群體、黑猩猩群體之間會爆發「以肢體為武力的戰爭」。

「狹義戰爭」是人類社會中的戰爭。「廣義戰爭」還包括同一物種的動物群體之間的戰爭,其他各種自主行為體(如機器人)之間的大規模暴力衝突。

32—— 戰爭能量加上戰爭意志,是引發戰爭的必要條件。消除那些有「戰爭能量」國家的「戰爭意志」,或者消除那些有「戰爭意志」國家的「戰爭能量」,是取得和平的兩條可靠途徑。

33—— 恐怖分子與巡航導彈、無人轟炸機一樣,都是「軍事行為體」,恐怖分子是以「人力」為「動力」、以人的大腦為「尋的器」的「巡航導彈」,而巡航導彈是以「火箭」為動力、以「導航儀」為「尋的器」的「恐怖武器」。

34—— 小亞細亞的托羅斯山脈、歐洲的比利牛斯山脈、阿爾卑斯山脈,長期以來起著阻礙軍力流動的作用。托羅斯山脈曾保護羅馬、拜占廷帝國達一千四百年之久。作為歐亞兩洲分界線的烏拉爾山脈,因久經消蝕,加上烏拉爾山脈南端有一塊平坦的沙漠,使歐洲的小小的俄國一下子穿越烏拉爾,擴展到西伯利亞。

35——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前八十七年,鄭和穿越印度洋、到達非洲東海岸。鄭和七下西洋後不久,中國皇帝「自廢武功」,禁止海外遠航,把全世界的海洋留給了西方的冒險事業。

36—— 「點擊戰」是以精確制導武器打擊、摧毀「點軍事目標」的戰爭,這是與「常規戰爭」、「核戰爭」不同的「第三類戰爭」。

37—— 語言、信仰的不同,人生目的、人生態度的不同,會造成人與人間的溝通障礙。在人類社會中,愈是難以溝通的地方,暴力行為就愈多,愈是能進行有效溝通的地方,暴力行為就愈少。

38—— 戰爭慈化主義三要素:

()公開宣戰,公佈戰爭目標;

()不破壞平民生存環境;

()不傷害平民。

39—— 三代國際體系是:城邦體系、地區國際體系、全球國際體系。公元前五世紀至公元前三世紀的戰國時代,秦、楚、齊、燕、韓、魏、趙構成一個相對孤立的國際體系,1871年俾斯麥統一德國前,德意志世界也是一個國際體系。

40—— 一個地域形成一個中心的力量,是「廣義向心力」,形成兩個或多個中心的力量,是「廣義離心力」。經濟聯繫減弱、宗教、民族分歧擴大、社會兩極化和各種不平等的加劇都會使一個地域中的「離心力」上升,而民主、法治、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地區經濟聯繫的增加、文化交流,都有助於「向心力」的增強。

41—— 「甚麼藤上結甚麼瓜,甚麼國土長甚麼腦瓜。」諾曼人征服英國當上英國國王後,英國的新腦瓜考慮的不是諾曼的利益,而是英國的國家利益。

42—— 原子、生物細胞、太陽系都是「非自主行為體系統」,行為體數量的增加、相互作用力的增加,都會使系統結構複雜化。對自主行為系統來說,每增加一個強制性約束,系統結構就複雜化一些。

43—— 在非自主行為體構成的世界中,存在四種力,這就是「強作用力」、「電磁力」、「弱作用力」和「引力」。

在國與國間也存在四種力,即「地緣力」、「交換力」、「板塊作用力」和「強作用力」。國與國間的「強作用力」是因條約、協定而形成的約束力。

44—— 國內體系是「巨群體」體系,國際體系是「小群體」體系。

45—— 人類整體幾乎涵蓋了所有動物的性格特徵,每一個人的性格都是某種或某幾種動物性格與人性的結合。

46—— 作為「行為體」的國家,其主權不僅包括它對外行為的自主權,對外來侵犯的自衛權,而且包括對內的自主權,即不從屬於外來意志干預、獨立自主地處理國家內部事務的權力。

47—— 按權力涉及的領域,主權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即主權者自主產生的權利、對內主權、對外主權。

48—— 讓渡部分主權建立某一超國家機構,這一做法,在歐洲歷史上有悠久傳統。歐盟的建立,是歐洲這一傳統的繼續。

49—— 「權利」只存在於有理性的、互相可以溝通的自主行為體之間。海洋中的魚類可以有某種程度的溝通,但魚類群體中不存在權利。人權不是權力,而是一種權利。主權既是一個國家對內的最高權力,又是國家作為行為體在國際社會中的一種權利。

50—— 「權利」只存在於有理性、可以相互溝通的自主行為體之間。在自主行為體體系中,霸權不是權利,而是一種權力。在自主行為體之間不能溝通的情況下,霸權也能存在。

51—— 在自主行為體體系中,某一行為體要形成「霸權」,必須具備兩項因素,一是不受阻行為權,二是對其他行為體行為可能性的控制權。航母在海洋中航行,狼在羊群中穿行,都具霸權。霸權是行為能力的客觀對比,並不需要依靠承認取得。

52—— 國家動量是國家國力與單位時間內單邊行為能力的乘積。

單邊行為能力是一種對外行為能力,就是一個國家行為體在不顧其他國家行為體的意志和願望的情況下,單獨決定自己行為的一種能力。

53—— 國家目標的遊移不定直接影響到「國家動量」的方向,只有強大的國力或軍力,加上明確又堅定的國家目標,才能形成大的「國家動量」。

54—— 森林中雄獅具有霸權,不取決於狼群是否聯合,也不取決於大象是否不怕雄獅。霸權是「行為體」行為能力明顯存在巨大差距時出現的一種現象。

55—— 原來是內陸國的俄國,一直把尋找出海口作為自己的國家目標,而且大體上把自己的目標放置在歐洲以外。法國面臨海洋,卻一心要在歐洲大陸稱霸。俄國與法國國家目標上的差異,造成了兩國非常不同的發展道路。

56—— 18世紀中葉英法七年戰爭法國的失敗,是國家目標選擇的失敗。英國只有一個目標,即海洋霸權,英國不想在歐洲大陸稱霸,而法國卻有兩個目標,既想在歐洲大陸稱霸又想在海外奪取和維持殖民地。

57—— 20世紀下半葉,美國有兩大國家目標,一是與蘇聯爭霸,二是開拓「高邊疆」。第一個目標已經實現,在21世紀的今天,建立「太空霸權」將是美國的目標。

58—— 從黑海進入地中海有兩個海峽,從地球進入太空特定位置有特定的「發射窗口」,在某種意義上,「發射窗口」可以與「海峽」相比擬。

59—— 從軍事角度講,單向透明戰場必須與軍力的快速投送相結合,才足以保障戰爭的勝利。

60—— 制天權是制海權、制空權概念在太空中的延伸。爭奪制天權,必然會把研製「反衛星衛星」或「反衛星武器」提上日程。由於航天大國爭奪制天權,在太空空間區域發生太空戰,看來是不可避免的。

61—— BMC4ISR是戰場管理、指揮、控制、通訊、計算機、情報、監視和偵察系統,一個國家,無論在平時或戰時,都有一個涵蓋全國的BMC4ISR中心,這個中心,可稱作「戰爭腦」。在太空爭霸中,參與爭霸的國家遲早會建立起「戰爭腦」。

62—— 在人類史上,爭奪海洋霸權與向新大陸殖民有關,在未來,爭奪太空霸權將導致外星殖民。

63—— 在一個星球上,不可能只存在單一物種的「外星人」。科學家洛夫洛克說,一個星球要麼存在從低等生物到高等生物的完整生態體系,要麼甚麼生命也沒有。

64—— 太空事業是全人類的事業,當外星移民或外星殖民大規模開展後,地球上國家劃分就會失去意義,爭奪霸權現象就此消失。

65—— 在國家、跨國公司、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間非政府組織四種行為體中,唯有國家及國家聯合具「板塊運動能力」。

66—— 從常識說,秩序是衝突的反義詞。廣場上狂歡的人群,是一種和平秩序。未來的「點擊戰」,是一種「有序戰爭」。

67—— 維護世界秩序,不僅在於制定並有效執行規則、制度、而且在於這些規制、制度中體現正義和公平原則,這樣才能減少和防止各種各樣有大規模破壞性的突發事件,從金融風暴、恐怖襲擊到戰爭。

68—— 國家愈大,支配費用愈大,這是國家不能無限擴張的原因。當支配費用超過中央政府支付能力時,當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改善時,國家就面臨著動亂、分裂、解體的危險。

69—— 國家從重商主義政策向自由貿易政策的轉變,節省了國家的支配費用。

70—— 最起碼的世界秩序是和平。在和平基礎上,更高一層次的世界秩序是合作。在國際和平與合作的基礎上,世界秩序的進一步提升就是國際和諧。

71—— 在存在「交換關係」的人群中,企業是使「交易費用」最小化的產物,而在存在「支配關係」的人群中,國家是使一個地域中「支配費用」最小化的產物。同一民族、同一語言、同一宗教或意識形態,同一生活方式以及健全的政府機構和行政管理,都有助於在一個地域中減少「支配費用」。

72—— 不同國家的內部需求的多樣性和地緣差異,會使不同國家形成非常不同的外部要求。

73—— 區域內國與國間交換力的增強和區域經濟一體化不一定能導致區域政治一體化。在地緣力強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很難帶來政治整合。

74—— 區域聯合或區域一國化的結果是,在全球範圍內將形成十一大「板塊」。在十一大「板塊」間,也許存在若干「小國碎粒」,如阿拉伯板塊邊緣的以色列,北美美加板塊邊緣的魁北克。

75—— 在人類史上,宗主國與殖民地的關係是一種強制性的、不平等的區域經濟聯合或一體化,這節省了宗主國維持殖民地的支配費用。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興起,可以看作在一個個區域內進一步節省支配費用的結果。自由貿易是舊殖民體系崩潰的重要因素,也是未來世界武力爭霸終結的重要因素。

76—— 無論全球化如何發展,跨國公司、國際組織、國際公民社會都不會產生「板塊作用力」,不會改變只有國家才能作「板塊運動」的現象。國家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可以消除內戰,使「國家板塊」成為「和平區」,同樣,由民主國家組成的「地區板塊」也可以減少甚至消除戰爭,「地區板塊」也能成為「和平區」。

77—— 中國崛起的三大因素:

()市場經濟的規範化;

()中國的和平統一;

()民主政治的確立。

78—— 21世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美國享有全權霸權的世紀,也是中國崛起和印度進入強國行列的世紀。在中國崛起過程中,唯一會竭力阻止中國崛起的國家是對二戰罪行來誠心誠意認罪的日本。美國不是中國和平崛起的阻力。

79—— 中國的和平統一,其前提是首先正視「台海兩岸存在兩個政府」的現實。中國和平統一,聯邦制是一可行選擇。為了推進和平統一,兩岸要實行「兩和政策」,即北京對台「和平融合」,台灣對大陸推動「和平演變」。

80—— 愈是多元化程度高的民主社會,愈難形成固定的、長期的政治分裂。民主提供政治上的動態穩定,提供政府更迭與政策轉變的平穩機制。民主無需通過有組織的暴力、政變與革命,也無需通過無窮無盡的「上訪」,而通過人們大致滿意的程序來尋求公平和正義、來完成政治與社會變革。

81—— 在「太平洋時代」,對中國來說,與太平洋對岸的美國的友好合作應當成為中國外交政策的基石。中國和平統一後,中美之間不再存在台灣問題,兩國友好合作不存在障礙。中國和平統一後,釣魚島問題浮上台面。

82—— 板塊與文明的區別是,文明不是行為體,國家板塊是行為體,超國家的地區板塊也會發展為行為體。一種文明可以分為兩個或多個板塊,而一個板塊通常是一種文明。

83—— 由於儒家文明的「仁愛」、「中庸」、「包容」精神,儒家文明可以成為基督教文明、伊斯蘭文明、猶太文明、印度文明和佛教文明諸文明之間溝通的橋梁。

84—— 在人類走向太空的21世紀,更要注意開發一個離我們最近的一顆「行星」。這顆行星,相當於五個火星表面的面積,這就是我們地球的海洋。

85—— 二十一世紀,人類面臨四大任務,一是永摒戰爭,二是文明對話,三是走向太空,四是開發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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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北京中国科技大学,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主要著作有《首脑论》、《文化大革命十年史》、《联邦中国购想》、《霸权 论》、《多层次进化的统一理论》。